政策 | 2022年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汇总(地方级)

装配式建筑具有“设计标准化、生产工厂化、施工装配化、装修一体化、管理信息化、应用智能化”的特征。

 

由于使用装配式建筑会导致成本增加、工期延长,且供给侧资源不足、市场认知度不高。目前以“提高效率,提高质量;降低成本、降低损耗”为目标,主动采用装配式建造方式进行开发建设的甲方还为数不多,大多数甲方还是由于政府的要求、市场发展及环保等因素的影响,处于被动接受、不得不采用装配式建筑的状态

 

为了解2022年全国装配式建筑行业政策,华元智慧整理汇总了国家级和地方级行业政策。

 

 

地方级行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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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进一步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稳步推进装配式混凝土结构发展,大力推广钢结构建造方式,新建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2022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2025年实现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55%。

上海市《上海市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

规划中明确:扎实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公共租赁住房项目全部采用全装修方式,以绿色建筑专项规划为指导,新建住宅实现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的目标。

通过政府引导和市场调节,到2025年,完善适应上海特点的装配式建筑制度体系、技术体系、生产体系、建造体系和监管体系,使装配式建筑成为上海地区的主要建设方式。

广东省《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广东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明确:全省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100%。

四川省《提升装配式建筑发展质量五年行动方案》

到2025年,形成成都平原、川东北、川南、川西北、攀西五大区域协同发展、多点支撑的产业发展格局,区域产业链配套基本建成;全省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40%,装配式建筑单体建筑装配率不低于50%,建成一批A级及以上高装配率的绿色建筑示范项目。

重庆省《重庆市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到2025年装配式建筑占全市新建建筑面积达到30%,其中:重点推进区域达到50%,积极推进区域达到30%,鼓励推进区域达到 20%。

天津市《天津市建筑业“十四五”规划(2021-2025)》

培育装配式建筑市场需求,消除市场对装配式建筑不恰当的认识;加大装配式建筑技术研发投入,积极推进成熟技术标准转化,提升装配式建造质量和建造品质。

鼓励政府投资项目、装配式项目、应用建筑信息模型的项目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方式建设,到“十四五”末,政府投资工程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比例超过50%,装配式建筑全部采用总承包模式。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十四五”规划》

规划中强调:到“十四五”末,城镇新建绿色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100%,新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比例达到 30%。

河南省《十部门印发完善质量保障体系提升建筑工程品质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充分体现绿色发展的理念,协同推进装配式建筑与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突出装配式建筑优势和特点,推行装配式内装,推广新型建造方式;开展装配式超低能耗建筑工程示范,开展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建设试点,研究实践装配式农房建设。

辽宁省《辽宁省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实施方案》

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30%。全省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技术体系基本建立,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显著提高,培养一批智能建造优势企业。

黑龙江《关于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确定哈尔滨市为重点推进地区,到2021年底,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应达到15%以上,并逐年递增,到“十四五”期末,装配式建筑占地区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40%。

吉林省《吉林省建筑业“十四五”规划》

到2025年,建成5个以上国家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15个以上省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商品住宅实现全装修交付。

山东省《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加快建造方式革新,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和装配式装修, 新供应建设用地按比例建设装配式建筑,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建筑工程全面按照装配式建筑标准建设,持续加大内墙板、预制楼梯、预制楼板等成熟预制部件推广应用力度。到2025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40%以上。

安徽省《安徽省“十四五”装配式建筑发展规划》

到2025年,各设区的市培育或引进设计施工一体化企业不少于3家,培育一批集设计、生产施工于一体的装配式建筑企业,产能达到50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到新建建筑面积的30%,其中:宿州、阜阳、芜湖、马鞍山等城市力争达到40%,合肥、蚌埠、滁州、六安等城市力争达到50%。全省打造一批智能建造龙头企业,基本形成立足安徽省,面向长三角、辐射“一带一路”的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基地。

浙江省《浙江省建筑业发展“十四五”发展规划》

到 2025 年,全省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35%以上,钢结构建筑占新建装配式建筑比例40%以上,累计创建国家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 35 个以上。

江苏省《江苏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十四五期间,积极推广精益建造、数字建造、绿色建造、装配式建造等新型建造与管理方式,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同期新开工建筑面积比达50%,成品化住房占新建住宝70%,装配化装修占成品住房30%。

山西省《山西省绿色建筑创建行动方案》

方案中明确:2022年全省当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60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21%。

福建省《福建省建筑业“十四五”发展规划》

到2025年,全省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5%以上,其中福州、漳州、泉州国有投资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办公综合楼项目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余设区市及平潭综合试验区比例不低于50%。

江西省《关于加快推进全省装配式建筑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5 年,江西省装配式建筑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装配式建筑新开工面积占新建建筑总面积的比例达到40%。

湖南省《湖南省“绿色住建”发展规划(2020-2025年)》

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推广新型绿色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至2025年,城镇新建建筑节能标准施工执行率达到70%以上,城镇新增绿色建筑竣工面积占新增民用民用建筑竣工面积比例为60%以上,城镇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

湖北省《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十四五”规划》

规划中明确: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培育一批装配式建筑设计、施工、部品部件规模化生产企业和工程总承包企业。

陕西省《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实施发展的若干意见》

2021年起,每年新开工建设项目面积增加3%以上用干新型建筑工业化示范项目建设,城市中心城区出让或划拔土地的新建项目,实施工业化建造比例不低干20%,并逐年增加,到2025年新型建筑工业化政策体系和产业体系基本建立,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30%以上,城市中心城区住宇建筑实施全装修,适应新型建筑工业化的开发、设计、施工、监理和生产企业、设备、技术、人才等综合能力得到显著提升。

甘肃省《甘肃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

规划明确:推行低碳化生产生活方式。积极发展光伏、光热和风能利用等分布式能源,推行多能互补、安全清洁的城市供热供冷体系。推广绿色建材、装配式建筑和钢结构住宅,支持建设超低能耗和近零能耗建筑,建设低碳城市。

青海省《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西宁市、海东市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20%以上,其他各州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10%以上。

宁夏《关于规范和加强宁夏市装配式建筑的工作通知》

发文明确:推动宁夏装配式建筑提标扩面,年内新建建筑中装配式建筑面积占比达到15%以上。政府投资项目80%采用装配式建筑,2022年50%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进行建设,力争2023年80%的政府投资项目实行装配式建筑进行建设,且装配率不低于35%。

海南省《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十四五”规划》

海南省发布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十四五规划2021-2025明确:到2025年末,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大于80%;建成国家级装配式建筑示范城市2个;实现预制构件年产能供需平衡。

云南省《云南省“十四五”建筑业发展规划》

城镇新开工建筑中装配式建筑和采用装配式技术体系的建筑面积占比达到30%;力争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大中型建筑项目、绿色生态示范小区的新立项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运营维护中应用BIM的项目占比达到30%以上。

新疆《关于进一步推进自治区装配式建筑发展》

意见明确: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到2025年,全区新增5个国家级和15个自治区级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新建示范项目100个,形成涵盖装配式建筑设计、部品构件生产加工、施工安装、竣工验收、后期运营管理全过程的装配式建筑地方标准体系。

西藏自治区《西藏自治区建筑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和绿色建筑发展,到2025年,全区城镇每年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30%以上。

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住房城乡建设事业规划》

“十四五”时期推进装配化装修方式在商品住房项目中的应用促进装配式建筑产能供需平衡积极推动包头市钢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稳步发展呼伦贝尔市木结构装配式建筑生产基地。

到2022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比力争达到15%,到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力争达到30%以上,其中,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主城区达到40%以上,其他盟市所在地主城区力争达到20%以上;到2030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当年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40%以上。

贵州省《“十四五”新型建材产业发展规划》

规划中明确:推进建筑节能,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绿色建筑,要求新型建材产业加强绿色化、智能化、高品质和高性能的新型建材产品开发与推广应用。

广西《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十四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

意见明确:到2025年,形成一批研发能力强、掌握核心技术、具有自主创新能力、有能力辐射东盟和华南、西部省份的新型建筑工业化领军企业,全区装配式建筑项目建筑面积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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